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院于2025年4月1日下发了《关于报送2025年毕业生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了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
通过原毕业生班主任、所在系部多方联系,通过网络、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政策规定严格把关,认真对毕业生申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李青等4名同学(名单见附件)符合申请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拟向贵州省教育厅报送,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8日至1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最终审核结果,以贵州省教育厅公示为准!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1376506205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8日